今天是情人節,趁這個機會發表一篇跟愛情有關的文章,是靈修大師Osho>奧修(1931-1990)在談到靈魂的自由時順便提到的一小段跟愛情有關的概念。雖然著墨不多,但也已經道破大多數人在自欺欺人的假相。
未知死,何知生?只知道死亡的恐懼就不會知道怎麼活得有價值有意義。同樣的,未知假愛,何知真愛?如果不用醍醐灌頂打破假相的震撼教育的方式去脫光糖衣的美麗包裝赤裸裸的看個一清二楚,又怎麼會深思探討愛的真諦?又如何知道愛情到底是什麼東西?真愛怎麼定義?要怎麼愛才有真愛?
讀完這篇之後,一定更懂得愛自己如同愛別人,愛別人也如同愛自己,再也沒有所謂該不該愛,值不值得愛,失戀或戀愛中,分不分手,誰屬於誰,誰屬不屬於自己。最後的決定還在自己,是一個大考驗,文末才一起來面對,希望你可以過關。
英文原文翻譯如下。。。
愛情的標籤
未知死,何知生?只知道死亡的恐懼就不會知道怎麼活得有價值有意義。同樣的,未知假愛,何知真愛?如果不用醍醐灌頂打破假相的震撼教育的方式去脫光糖衣的美麗包裝赤裸裸的看個一清二楚,又怎麼會深思探討愛的真諦?又如何知道愛情到底是什麼東西?真愛怎麼定義?要怎麼愛才有真愛?
讀完這篇之後,一定更懂得愛自己如同愛別人,愛別人也如同愛自己,再也沒有所謂該不該愛,值不值得愛,失戀或戀愛中,分不分手,誰屬於誰,誰屬不屬於自己。最後的決定還在自己,是一個大考驗,文末才一起來面對,希望你可以過關。
英文原文翻譯如下。。。
愛情的標籤
請注意,每當事情出差錯時自己身上一定會起徵兆:悲傷,壓抑,歡樂,慶幸都是兆頭。你越是擺脫執著心,越多好歌好曲在等著你,你會手舞足蹈,也更懂得怎麼去愛。
記住,愛不是附屬,愛沒有附著物,有東西黏著的就不是愛情,而是佔有,控制,依賴,害怕,貪婪,和另外1001件東西,但都不是真愛。
在愛的名義背後有一整排的條件和要求,躲在貼上<愛情>標籤的貨櫃裡面,一打開來就會發現很多完全跟愛情無關的東西。
(註:每一件東西都有價碼,附著在<愛情>標籤上面的都是換取的條件)
愛的目的
請看看當自己跟另一個人密不可分時,是否真的在戀愛?或者只是因為怕寂寞才需要另一個可以靠的臂膀?你因為寂寞難耐才需要另一個人來陪,這樣的話你肯定害怕擔心這個人會死掉或搬家到老遠或愛上別人,你可能會殺了他,然後說:因為我不能沒有你。殺不了他的話就只好傷害自己,沒有對方自己也活不下去了。這是愚蠢,不是愛情,是其他東西。
你怕孤單,無法獨處,才需要另一個人來轉移注意力。因此你要佔有對方,利用別人來成全自己的需求,把別人當工具來用也是(精神上的)暴力。
Immanuel Kant把這個概念當作個人的基本道德準則。他常說,把別人當手段來使是最缺德的事,因為當你利用別人時,不論是用來抬高自己的身價,滿足自己的性慾,消除自己的恐懼感或是其他目的,你都在貶低矮化別人,摧毀別人的自由,扼殺對方的靈魂。
(註:Immanuel Kant是18世紀德國的哲學家兼地理學家)
怎麼去愛
靈魂只能在自由的前提下成長,愛才能付出自由。當你給了別人自由,你才算自由,脫綁不執著就是這個意思。如果你強制綁住對方,你就等於是把自己關進了牢裡。你綁人,人家綁你。你評價人家,人家評價你。你要佔有對方,對方也要佔有你。這就是為什麼情侶和夫妻一輩子都在爭奪主導權,各有各的招數。男的以為他可以讓女人言聽計從,而女人也以為她可以讓男人乖乖就範。
(註:控制的隱性目的,儘管有很多堂皇的表面理由,連自己都不承認說不上來的通常就是要奴役對方,有真愛就不可能會去奴役為愛付出的人)
控制不是愛。
不要把任何人當工具。
把每個人當成付出愛的目標,你就是個有信仰的人,就不會依附,黏著。
你可以去愛,但是你的愛是給人家自由。當你給出自由時,你自己也得到解脫,你的靈魂才能夠在沒有負擔與依附的情況下成長。你就真的會很快樂。
這個世界會成為一個不快樂的地方不因為世界本來就不快樂,而是因為我們對這個世界做錯了事。做對了,這個世界也可以變成一個快樂園地。
根據觀察所見,一般上當人的最弱最負面的缺點被外人挖出來攤在自己面前時,最難面對最難接受,因為每個人都想聽到讚美自己的好話,遇到揭露自己的陰暗面或錯誤觀念的時候,多數的直覺反應是選擇逃避不看,這樣就可以當作沒看過或沒看到,就不必再想這件事情讓自己難過。
下文為註釋與補充,不是原文,可以不看不讀或者當作參考看看就好。
真愛大考驗
真愛的大考驗之一是類似這樣的Case Study>案例處理:
你付出了最多最愛的那個人選擇投入了另一個人的懷抱,不愛你也不接受你,連感恩的心或感情都沒有,還回你最冷酷的對待,你作何感想?
1。你會收回全部給出的愛,或也由愛轉恨,讓時間撫平你的傷口?
還是。。。。
2。把對方當成自己的兄弟姐妹看到他們得到了(也是自己)夢寐以求的愛情希望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
請選擇。在這個二元對立二選一魚與熊掌的世界裡,還有其他選擇嗎?
幾乎每個人都會選1,最自然合理的反應。
選2的理由會是因為:真愛不是佔有,愛的本意本來就是希望對方快樂過得好,才來考慮會不會跟自己在一起,就像看到自己的親哥哥或親妹妹跟對了人而放心。沒有了佔有和交換條件的念頭就不會把付出的愛收回來,愛才是真的。對方不懂不欣賞是因為還不明白什麼是真愛,但不表示懂得真愛的人就也可以讓愛變假來打成平手。你妹妹或哥哥結婚之後你就不再愛他們了嗎?
請你繼續放手去愛
如果愛再也收不回來又不被接受,請讓愛昇華。
需要療傷的不只是那1%走在一起之後又分手大家都知道的情人,還有更多的99%還沒機會開始就已經結束,還沒開跑就被射下馬出局的有情男女,都是無言的結局和無名的小魚小蝦。
這裡不鼓勵孤獨和閉關自守,而是開放的去愛,但絕不是濫交濫情,更反對去玩弄別人的感情,利用別人的愛來服務滿足自我的需求。
因此,請你在愛你的人面前說出每一句話之前,先為對方著想,先考慮對方會有的感受,避免任何無心或有意的心理傷害。
也請你在對一個有好感的人表達愛意或付出你的愛給身邊的人時,不要期望對方要回應回報你相等的愛,準備接受對方選擇不接受你的決定,尊重別人的自由意願。不論你的條件有多好有多少人在追,還是有人會對你說不。
但也請勿收回你已經發送出去的愛意,繼續的愛,即便對方麻木到沒有感覺出來,你肯定會比對方還要快樂,因為你才是懂得怎麼去愛什麼是真愛的極少數人。
請勿褻瀆愛情
請尊重真愛的神聖,不要把愛情俗氣化物質化商業化奴役化,不要把玫瑰,鑽石,燭光晚餐,耳邊蜜語等等討人歡心的小禮物和小動作跟愛情劃上等號,騙對方也騙自己互相安慰陶醉一陣子。對方真正需要的只是那種恆久被愛的感覺,你需要做的只是把純淨沒有心機沒有條件的愛送出去讓對方得到,就這麼簡單,卻那麼難辦到。
純淨無私的愛就是天使的本質,每個人都與生俱來,只是暫時忘記罷了。
褻瀆愛情者莫過於把愛情和婚姻當成另一種手段甚至是策略來得到自己最想要的金錢權力地位等等俗世的人生目標,往往都也得到褻瀆愛情的回報,在法庭上算賬,然後抱著得來的戰利品過著沒有愛不懂得真愛的舒適日子。
唸得出來做不到的婚證誓言
回顧檢視兩個自以為都愛對方的男女在結婚前的誓言,是西方人在教堂裡神父面前發的誓,也是西化的東方人在證婚人面前要唸一段誓言的SOP,不過儀式的流程作業意義遠遠的大過要去實現誓言的內容與理想的決心,非常兒戲,不信就請看看這個東西方的集體共識所採用的Marriage Vows>婚姻誓言:
I take you to be my husband/wife. I promised to be true to you in good times and in bad,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I will love you and honour you all the days of my life.
我接受你成為我的丈夫/妻子。我承諾不論生活好壞,生病或健康,我都只忠於你。我一定會用生命中的每一天去愛你尊重你。
I take you for my lawful husband/wife, to have and to hold, from this day forward, for better, for worse, for richer, for poorer, in sickness or in health, until death do us part.
我接受你成為我的合法丈夫/妻子,從今天開始,不論日子是好是壞,貧窮或富有,生病或健康,攜子之手,與子偕老,至死不渝。
每個人在第一次見到這樣的誓言唸出來時,都很陶醉很安慰,假設自己和對方都辦得到而沒有認真考慮是否真的能夠承擔這段話要實現所必須經歷面對的考驗。因為滿腦子都被幸福的憧憬,鮮花香檳,親密的結婚照,兩人世界的幸福小窩,甜蜜的蜜月假期等等快要實現的美景塞得滿滿,再也容不下其他傷腦筋要慎重思考的事情。而且已經來到證婚人面前,再也沒有時間考慮那麼多,好不容易才來到這個地步,反正只是一個儀式而已,何必太認真,證婚人也沒逼你要慎重負責,為什麼要就此打住?每一對新人都這樣子混過去結束了原本莊嚴神聖的儀式,忘了這些內容的真實意義。有些人覺得這樣的保障不夠,還得簽<婚前協議書:Pre-nuptial Agreement>,個人利益比愛情還重要,一旦離婚自己絕不能輸不能吃虧,跟做買賣的態度一樣,非常理智。堂皇又弔詭的理由是先把可能破壞婚姻和愛情的因素控制住就可以避免任何一方起私心去破壞婚姻關係,說穿了是因為認識得還不夠深入,還有不放心不確定的假設,也有私心,更談不上有什麼真愛,才會這樣做。
諷刺的是,根據離婚率的案例,婚姻輔導的案例,社會新聞的案例,左鄰右舍聽到的,親朋好友間流傳的案例,分手離婚的原因十之八九都違反了上述的誓言,比如說:外遇,破產,欠債,失業,貧窮,生病,肥胖,蒼老,脾氣,性情,習慣,還有更多沒有說出來的理由。結婚十年內離婚的佔至少40%,有時高達60%,再過十年再減20%剩下20%到40%,再過 十年再減10%到15%,逐年遞減,到最後實現完成誓言的每一字每一句患難與共不離不棄白頭偕手的恐怕只剩下不到10%,換句話說,到生命結束的那一天做不到這段誓言的情侶夫妻至少有90%,不管有沒有以離婚收場。
因此,如果自知可能做不到就不要輕易發誓,先學會謙卑,做到了再來發誓。也不要為了形式或儀式去要求或逼人家發誓,不要因為聽到這些誓言就沾沾自喜以為沒看走眼,話說得再好聽再激昂憤慨白紙黑字簽得再多都不是保障,發自內心純淨恆久不變的愛的行動和真愛的無限付出才是無法摧毀的基石。發不發誓,發什麼誓就已經不再重要。
本文完
如果認為本文值得讓更多人知道,獨享之後請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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